中国将关停多少养猪场?

2016年禁养区内必须清退的省(市、自治区)
  1、北京
  2016年年底前,北京市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除了育种、科研用途外,全市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
  2、上海
  根据《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16年底前,上海将提前完成全市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户的整治任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3、河北
  2016年2月河北出台《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到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发展规模化养殖在一定程度受到了制约。
  4、浙江
  2016年4月11日,浙江农业水环境治理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明确,2016年6月底前,要完成全省范围内仅剩的嘉兴市15家计划关停规模养殖场的关停工作,同时,全面开展生猪散养户整治,完成生猪存栏50头以下养殖场户的整治工作。浙江开始第二轮猪场拆迁潮,重点整治散户。
  5、江西(南昌)
  根据《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昌市要求,到2016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建有配套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的规模养殖场,保证其正常运行。南昌市划定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
  6、福建
  福建省政府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六江两溪”流域(干流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法律法规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含养殖小区(户)),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
  7、湖南
  湖南省农委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河湖围网养殖清理两个专项行动方案,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均划为畜禽禁养区。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及牛羊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在201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省政府将对在2017年前主动完成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的养殖场给予奖励。
  8、天津(滨海新区)
  在禁养区,严禁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2016年底前,已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由区农委报请区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禁养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并严禁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现象的出现。
2016年禁养区内必须清退的省(市、自治区)
  1、北京
  2016年年底前,北京市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除了育种、科研用途外,全市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
  2、上海
  根据《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16年底前,上海将提前完成全市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户的整治任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3、河北
  2016年2月河北出台《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到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发展规模化养殖在一定程度受到了制约。
  4、浙江
  2016年4月11日,浙江农业水环境治理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明确,2016年6月底前,要完成全省范围内仅剩的嘉兴市15家计划关停规模养殖场的关停工作,同时,全面开展生猪散养户整治,完成生猪存栏50头以下养殖场户的整治工作。浙江开始第二轮猪场拆迁潮,重点整治散户。
  5、江西(南昌)
  根据《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昌市要求,到2016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建有配套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的规模养殖场,保证其正常运行。南昌市划定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
  6、福建
  福建省政府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六江两溪”流域(干流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法律法规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含养殖小区(户)),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
  7、湖南
  湖南省农委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河湖围网养殖清理两个专项行动方案,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均划为畜禽禁养区。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及牛羊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在201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省政府将对在2017年前主动完成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的养殖场给予奖励。
  8、天津(滨海新区)
  在禁养区,严禁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2016年底前,已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由区农委报请区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禁养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并严禁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现象的出现。
养殖场拆迁补偿
      禁养一般是对环境有污染的,一旦进入禁养范围内原则上是要补偿,《国务院畜牧养殖条例》当中给予实际规定的。一旦落到实践中,可能没有依据、没有范本说明养殖场到底怎么拆迁、怎么补偿。
      实践中就应该按照一般的生产经营企业补偿,但是在计算内部附属设施和所带来利润差别的时候就是五花八门的。我们曾经做过浙江杭州地区一个大型的养猪场的案件,补偿是按照每头猪250块。大家都很清楚,养殖是不断循环的,如果拆迁导致养殖场两年不能建成,那么应不应该按照养殖批次计算利润损失呢?我记得温州有一个大型的养殖基地是这么做的,辽宁营口我们也做过一个养鸡场的孵化基地也是这么说的:“拆迁会导致我的养鸡场两年不能恢复经营生产,而且我每年养殖家禽大约是3-4个批次,每一个批次的损失额度是固定的。”这样的补偿是比较合理的。
      这主要是停产损失的问题,其他的按照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的土地、厂房、附属设施、装修和一些简单的机器设备,该按照重置价的按重置价走,能搬迁就应该按照搬迁费走,这跟一般经营性企业是可以互相参考的。只是养殖类的停产损失的补偿跟一般经营性企业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