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怎样获得畜牲养殖场的拆迁费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养殖场经营者应当明确,被禁养整治的养殖场是有拆迁补偿的。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由于城乡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或污染严重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环境进行整治等因素,需要畜禽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导致养殖场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补偿。然而,很多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会以养殖区被禁养为借口随意压低拆迁补偿,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在实践中,经常有拆迁方以禁养中的各种名义压低补偿,常用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即养殖场非法占地属于违建、养殖场环保质量存在问题:(1)在养殖场拆迁过程中,经常出现拆迁方认定养殖场缺乏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向其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养殖场经营者自行拆除,逾期将强制拆除。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养殖场应当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并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2)由于养殖场拆迁成本较高,很多拆迁方会以环保为由关停养殖场。拆迁方以养殖场严重污染环境或未经过环评为借口禁止养殖场继续经营。但是根据《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可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养殖场的发展。上述这些都是拆迁方在养殖场拆迁过程中常用的手段,养殖场经营者应当在拆迁过程中,擦亮双眼,准确辨别。此外,养殖场在拆迁过程中可以获得的拆迁补偿种类繁多,主要包括(1)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2)移动设备的搬迁费和不可移动设备的折旧费;(3)停产停业损失;(4)过渡安置费;(5)畜禽的贬损价值等。由于影响拆迁补偿数额多少的因素较多,可能会导致养殖场经营者获得的拆迁补偿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