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水产局有哪些岗位?主要从事哪些工作?

以下是帮你找到的区级的水产局的情况,相信市的机构和岗位会比这多,但有些是大同小异的(仅供参考):一,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海洋与渔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全市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利用、海洋产业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渔业准入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2、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按规定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监管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核准海洋、海岸带的涉海工程项目。 3、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协助有关部门拟定陆源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治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实施人工鱼礁区建设、监管,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国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 4、依法实施辖区内的海域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指导渔业电讯和渔船管理工作。 5、组织外海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的改善、渔业产业化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指导渔港、水产品市场的规划和建设。 6、研究拟订渔业发展技术进步措施,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工作,实施“科教兴海”、“科教兴渔”战略,组织科技攻关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及成果管理。 7、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处理有关涉外事务。 8、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业务系统及其基础设施。 9、承办区政府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有负责人事的称为人事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事务、监察、纪检和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 再有海洋股: 管理群众海洋捕捞渔业工作,组织群众捕捞渔业的生产及指导下作业 结构 的调整,调查了解海洋 捕捞渔业 的情况,总结经验,并进行分类指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外海渔场和远洋渔业的开发管理工作;制订海域综合开发利用的规划和活动;组织指导开展海洋资源调查,会同渔政大队等有关部门防止海洋资源勘探开发造成海洋倾废污染;軵同有关部门选择、规划及保护海洋自然保护区;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提出海洋捕捞产业政策建设、技术进步措施并组织实施。 还有养殖股 负责海、淡水养殖工作,指导海、淡养殖品种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病害防治、技术培训等划归技术推广站);负责浅海滩涂水产养殖管理工作,调查海淡水养殖和淡水捕捞的有关情况,制订滩涂、海岸带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滩涂、海岸带使用许可证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发利用滩涂、海岸带的规划和活动。 另外还有直属机构:水产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产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制定全区水产科研、技术推广、培训、计划;开展水产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组织渔业项目和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负责渔业健康养殖技术指导、示范及管理和病害防治;负责管理和指导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 渔政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