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水产局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畜牧业和渔业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区畜牧业、渔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推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研究提出全区畜牧业、渔业产品加工业发展建议;研究提出全区畜牧业、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
  

  (三)负责全区畜牧业、渔业科技项目的开发,示范推广,指导全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参与全区畜牧业、渔业科技项目和科研成果的鉴定。

  (四)负责畜牧业和渔业的调查研究和业务统计,预测并发布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指导行业信息网络建设。
  

  (五)负责全区种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畜产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业水域监测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八)负责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出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议。

  (九)

负责全区的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及其监督、监测、预报,发布动物疫情,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扑灭。
  负责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区畜牧业和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

  (十一)指导全区乡(镇)畜牧水产站的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年度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研究提出全县畜牧兽医和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 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参与研究拟定畜牧业和渔业管 理规定;参与制定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