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哪些省市才属于养殖适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与限养区。
(一)禁养区。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全部划为禁养区。
(二)限养区。
为配套发展都市生态观光农业,光明新区可将以下区域外的区域划为畜禽养殖限养区:
1.饮用水源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
2.主要河道干流两岸各1公里陆域范围及其支流外坡脚线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
3.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需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4.光明新区的中心区、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园区(工业区、开发区)、游览区及其他人口集中地区;
5.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限养区具体范围,由光明新区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畜禽养殖禁养区与限养区控制要求:
(一)禁养区内禁止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本通告实施前禁养区内已建的畜禽养殖场,应当在2015年底前转产、搬迁或者依法关闭、停业;
(二)限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总量,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本通告实施前已建畜禽养殖场应在2014年底前完成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无法达标的,应当搬迁或者依法关闭;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及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四、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和关闭工作由各区人民(含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五、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六、本通告中所称的畜禽,是指《中国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对畜禽的界定;所称的畜禽养殖场,包括畜禽养殖专业户。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