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吉林省畜牧业发展引导资金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吉林省畜牧业发展引导资金”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2.一般情况需提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现场填写。)3.一般情况需提供: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山河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双阳区山河镇镇政府政务大厅 网点电话: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