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10大可喜变化

海安位于江苏省苏中地区东部,东临黄海,南望长江,是苏中水陆交通要冲。
全县耕地总面积 84.21万亩。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107.67千公顷,其中粮食面积78.67千公顷,经济作物面积23.33千公顷,其他农作物面积4.67千公顷。海安农产品资源丰富,享有“中国禽蛋之乡”、“中国茧丝绸之乡”、“中国紫菜之乡”、“中国河豚之乡”等美誉。

一、海安县农业产业化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增强农业产业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产业经营为抓手,以项目农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公司+农户”的运行模式,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进而整合为产业优势,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规模总量进一步扩大。200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为25.54亿元,比2000年增加3.68亿元,增长 16.83%;农业增加值为24.24亿元,比2000年同比增加5.85亿元,增长31.8 %;商品产值(2003年)达到30.25亿元,比 2000年增5.36亿元,增21.53%,商品率达到78.29%,比2000年提高4.69个百分点。粮食总产51万吨,蚕茧总产1.94万吨,连续 4年居全国首位;家禽饲养5000万羽,生猪饲养125万头,水产品总产量2.6万吨。
二是区域特色支柱产业初具竞争优势。我县坚持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大力组织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形成了15万亩桑园、10万亩优质“双低”油菜、45万亩优质小麦、50万亩优质大米、20万亩蔬菜五大种植基地和1.8万吨蚕茧、4800万羽家禽、百万头生猪、80万只山羊、 10万亩海淡水产品五大养殖基地。围绕这些主导产业的产业化,根据实际情况,我县借国家、省、市之力,倾县级之所能,重点扶持、大力培育发展各类龙头加工企业,初步形成了七大产业体系:即以海安茧丝绸集团为龙头的茧丝绸加工;以江苏中洋集团为龙头的特种水产养殖加工;以家惠油脂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油脂加工;以里下河大米销售中心、奇佳食品公司为龙头的粮食加工;以南通德心食品有限公司、南通康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畜禽制品加工;以南通天成有限公司为龙头的饲料、兽药加工和以南通兰波实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紫菜加工。
三是科技农业、品牌农业和超市农业有了新的突破。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走内涵发展之路,全县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50%以上。到2005年底,已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01个,其中无公害种植业基地49个, 56万亩;家畜基地31个,60.7万头;家禽基地7个,2416万羽;水产品养殖基地14个,近4万亩,其认证规模占种植业可食用农产品产地的近 70%,畜禽出栏量的50%以上。全县累计获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71个,绿色食品56个,有机食品8个,其认证总数占全市的1/4以上,名列全省前茅。加强了农业投入品和产成品的市场监管,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有所改善,农产品质量提高,从2002年开始对蔬菜农药残留量实施监测,合格率逐年提高,2005年抽检样本合格率达95.8%,比2002年提高3.6个百分点。主要品牌的农产品得到了国家认可,“鑫缘”牌桑蚕丝、真丝绸双双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中洋”牌河豚、“赐福”牌鸡蛋等3个产品为江苏名牌产品,“秋月”牌梨、“绿浪”牌蔬菜为江苏省消费者重点推荐品牌,“秋月”牌梨获昆明世博会银、铜奖各一枚,“鑫缘”蚕种、“里下河”大米获北京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奖等,海安的农产品已经大举进入城市和超市,2005年全县50家企业10大类200多个品种农产品进入超市,销售额达到4亿多元。
四是农业的经营组织形式得到了创新发展。全县共有各类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企业97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数均占全市总数的1/5。各类龙头企业形成了以龙头企业、专业组织、市场、技术服务带动的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格局,形成了一批“公司+农户”、“公司+服务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全县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1个(其中协会27个,合作社54个;达省市级“四有”合作组织11家),拥有会(社)员1.8万人,带动13.6万户,辐射生产基地面积32万亩,年销售额超10亿元。
五是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329元,增长11.6%,“十五”期间年均递增8.1%。2005年,全县城乡居民储蓄余额142.5亿元。

二、海安“公司+农户”运营模式的运作方式
目前“公司+农户”的运行模式已经覆盖了我县的茧丝绸加工、粮油加工、畜禽加工、蔬菜加工、饲料兽药加工等主要农产品加工企业。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挥对农民的辐射带动作用,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最低保护价收购、按农户出售产品的数量适当返还利润等多种方式,与基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发挥对农民的辐射带动作用。
一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以订单规范产销双方的权利义务,使销售前移、产销衔接,从而使企业和农户在订单约束下从事生产经营,切实提高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履约率。目前我县的农业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以这种方式为主。
海安县里下河大米销售中心等初次加工型企业采用这种方式,不仅解决了原料问题,同时也为当地农户提供了稳定的销售渠道。海安县弱筋小麦生产协会与小麦加工企业、农民联手签订协议,订单生产,加价收购,实现了弱筋小麦产业化开发;南通宏远食品有限公司与农户签订保护价收购蔬菜协议,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蔬菜 1.2万亩;海安县大公果业公司按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技术要求、统一品牌销售、分户田间管理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果农进行各种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并以成本价提供各种生产资料,负责收购散户果农生产的合乎标准的产品,利用公司的商标和“绿色”品牌,统一包装销售;海安县鹏腾园艺公司以销售苗鸡、技术指导、饲料供应,回收鸡蛋实行一条龙服务。
南通家惠油脂发展有限公司致力于推广“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建设,拥有“双低”油菜籽种植基地50多万亩,辐射面扩大到如皋、东台、大丰等周边县市。公司对农户种植的双低油菜籽实行保护价收购,在市场收购价格的基础上每吨提高40元,不限量、不压价、不打白条,每年让利给农户600多万元,订单收购的菜籽达到菜籽收购总量的80%以上。
二是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基地农户的联结模式,龙头企业围绕提供物化技术成果,通过加强配套服务来增强与农户的联系。在向农民提供种子、种苗等物化技术成果的同时,企业还通过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优惠供应相关的生产资料、保护价收购产品等多种措施,密切与广大农户的联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市场营销、资金、技术和信息等优势,努力为农户提供服务。
鑫缘茧丝绸集团公司依托各乡镇的蚕桑服务站构建了对全县蚕茧生产标准化的技术指导网络,统一提供蚕种和正确的技术指导。积极帮助蚕农改善桑园生产条件,提高蚕桑种植的科技水平。合理的收购价格避免了本地蚕茧的外流,全县蚕茧产量的95%以上为集团收购。统一供种、统一指导、统一收购的模式提高了生产标准化,稳定了原料来源,降低了农民的技术应用成本和经营风险。各乡镇的蚕桑面积逐年增加,目前,已形成两个万亩高效桑园种植示范区。这种方式应是我县“公司+农户”模式发展的趋势。
南通天成饲料有限公司认真探索和切实履行企业与相关农户利益联接的运行模式,公司与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签订玉米、小麦产业化经营合作协议,通过保护价(或高于市场价)向农户收购玉米、小麦,带动农户种植增加收。从而带动了全县16万亩玉米,6万亩小麦,15万亩“双低油菜的种植,同时,也为企业解决饲料生产的大宗原料问题。公司还统一提供种苗,并为养殖户提供配套服务,配供优质天成饲料,年终根据其天成饲料使用数量,给予一定的利润返还。2005年企业共返利、让利1120万元。
江苏海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起开始在海安、东台、如皋、大丰等周边地区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基地,与当地的村委会及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以保护价敞开收购当地农户种植的小麦、玉米、大豆、菜籽、棉籽等农产品,在农户种植过程中,公司还派技术人员走入田间地头无偿提供技术服务,向农户推广新品种,增加农产品产量,逐步形成了“公司+农户+基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同时公司在将这些农产品加工成饲料后,以低于市场价出售给广大农户,优良品质加上价格适中,给农户的养殖带来了可观的效益。公司目前基地种植面积已达9.6万亩,带动农户2.12万户。
南通康德生物制品公司依靠我县丰厚的家禽养殖资源优势,实行“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公司与近百家养禽农户续签了长期鲜蛋购销合同和标准化养殖合同,把农户纳入公司生产经营,在技术、防疫、治病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管理,以加速无公害质量安全建设为突出点,在经公司验收合格的养殖大户中挑选养殖水平高,市场意识强的养殖户建立无公害养殖基地。同时,公司与兽医站、防疫站等部门一起,拟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建立无公害养殖基地过程中,强化兽药、饲料市场管理,以种鸡、孵化、养殖及饲料等方面派专业人员上门定期辅导、检查、督促,确保提高养殖水平,实行原料鸡蛋的标准化、产业化管理,实行严格控制,确保生产出合格的原料鸡蛋。进而在确保公司发展的同时,更好的发挥龙头作用。公司鲜蛋收购覆盖全县各个乡镇及周边地区,04年收购农产品6500吨,辐射带动农户4000户,带动农民收入3400万元;05年收购农产品9000吨,带动农户收入4200万元;06年上半年收购农产品3800吨收购,带动农民收入2000万元;按每公斤比普通禽蛋收购价高0.15元计,使农民年增收近千万元。公司积极拓展销售市场,增加销售额,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除公司正常运转的流动资金和建设所需资金外,足额支付养殖户的蛋款,从不拖欠,得到广大农户的信任和称赞。
三是积极探索资金、技术、产品和农民土地使用权等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比较紧密的利益联贯机制,实现利益互补。逐步推行面向农户的利润再分配,以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双赢 为目标,确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比例,对于超额利润应向签约农户进行“二次分配”。目前我县的农业企业以这种模式与农民进行利益联结得还很少。

三、“关于“公司+农户”模式的思考
公司+农户”运营模式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
1、 “公司+农户”模式增强了农业的竞争力。“公司+农户”,就是公司按照市场的需要,与农民签订种植业或养殖业的合同,由公司给农民提供市场、信息、资金、技术和良种等服务,同时把农民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变小规模为大规模。这样,使得农民能够按照市场的需要,有计划的生产,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了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2、“公司+农户”模式建立了公司与农户之间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推广和完善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可以改变传统体制下农村产业组织封闭单一,产供销脱节的状况,按照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新型农村组织。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支柱产业或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原则,发展各具特色的龙头带动型产业实体,使众多分散无序的农户经营逐步走向农业产业化,并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很好地联结起来,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探索出一条有效的发展新路子。
总体上讲,“公司+农户”模式是企业和农民双赢的选择。在这种模式的实施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重视:
1、增强企业与农户的诚信意识。公司加农户的定单合同生产方式虽然使公司与农户结成既定利益的统一体,但是在合作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即时利益纠纷。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旦签订了合约,无论是农民,还是企业,都要依法遵守协议,维护协议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应。要强化诚信意识,在强调保护农民利益的同时,要教育农民群众严格履行合同条约,不能图眼前利益而影响长远利益,特别要防止出现一旦市场价格高于收购价格时,农民单方违约自行出售。这样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也势必影响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影响农民自身的长远利益。
2、确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公司+农户”模式体现着龙头企业与参与农户之间不同程度的共同利益关系。龙头企业要求农户按照产业化的需要持续地提供合格的原料(初级产品),而不必自己租买土地创办农场、牧场、渔场,省去大量资金,相应地降低了企业成本。农户依托龙头企业将其初级产品经过加工销售出去,等于有了稳定的市场,并能分享部分加工销售利润。因此,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的利润是参与主体共同创造的,不能看成龙头企业独家的利润,因而“风险应当共担,利益应当共享”。
3、政府要发挥桥梁作用 。政府应在“公司+农户”模式运行中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政府是双方联系的桥梁,一方面要对农民起到引导和帮助作用,协调公司与农产签订平等的合同,使其规范化和具有操作性,并到公证部门公证。在弱势群体——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政府应充当裁判,调节公司与农户的利益关系,主持公道。必要时,应帮助农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代表农户利益,讨回公道。另一方面政府应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有利于壮大龙头企业,发挥其带动辐射功能。同时在银行贷款上解决公司与农户的资金紧缺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四、我县“公司+农户”模式发展中资金短缺的主要原因及解决途径
我县“公司+农户”模式发展过程中受到资金瓶颈制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农业是弱势产业,银行不愿放贷。从农业本身的特性来说,农业是微利的甚至是难以赢利的产业,生产周期长、风险大、效益低。在农业投资盈利率较低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愿将资金投向农业。
2、农村信用意识淡薄,银行不敢放贷。农村信用体系还不够健全,农业企业经营者和农户信用意识淡薄,逾期还贷的现象时有发生。金融机构为有效规避风险,不敢将资金投放到农业企业和农户手中。
3、贷款手续繁琐导致农村贷款难。由于银行增加了贷款环节,增大了贷款难度,制约了基层贷款发放的灵活性和时效性。农户获得贷款难度较大且办理有关手续时间较长。
4、农村信用贷款额度偏小且农村积累资金外流严重。由于农户可供抵押资产少,又缺乏有实力且愿意承担风险的担保人,农村大数额贷款很难实现。并且在农村存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流入城市,造成了农业资金需求的较大缺口。
5、农村金融网点萎缩,农业融资不便。在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中,仅剩农村信用社充当支农主力军。在这样的金融市场中,农村合理的资金需求很难得到满足。

缓解我县“公司+农户”发展模式资金供需矛盾的建议
建议农村金融组织和地方财政进一步拓宽业务,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1、扩大融资范围和提高小额信贷额度。针对当前农村和农民的融资需求变化,农村信用社和地方财政部门应审时度势,制定合理的支农贷款和财政周转金使用办法,适当提高融资额度,拓宽发放资金用途和范围,合理满足农业企业大额资金需求。
2、发动各方力量,广泛辟源筹资以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问题。如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发挥政策性贷款支农作用。用足用好农业银行扶贫开发性贷款,使农行信贷业务适当向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项目倾斜。同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合理引导和监督,发挥其对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的补充作用。
3、增强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信心。一方面鼓励信用社开办目前商业银行的住房、助学等贷款业务。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减免税赋,费用补贴等方式,使信用社享受与银行相同的优惠政策,由国家或省级财政给予低息或贴息补偿。或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进行风险补偿,以提高农村融资水平,合理解决农村多层次的资金需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