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食品检疫程序?

分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办理检疫证明三件。
肉类涉及养殖、饲料管理、防疫、检疫、屠宰、运输、储存、销售、消费等环节,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给整个产品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各地应按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肉类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农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当前,一些地方要求入市畜禽肉提供含有水分、瘦肉精、重金属、微生物、生物毒素等项目的检验报告,这在客观上强化了肉类质量安全管理。
但由于缺乏法律制度支撑,各地规定不一,在一定意义上容易造成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屠宰行业实际和食品安全现状,及时对现行标准中肉类出厂的质量安全指标进行修订。



扩展资料:
目前,我国肉类监管法律文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监管规范层次多,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还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缺乏统一性;
二是比较注重规范畜禽养殖、防疫及屠宰领域,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监管制度相对欠缺;
三是目前只有生猪屠宰方面的法律规范较为完善,其他畜禽产品在屠宰、检疫、检验管理方面法律漏洞较多,源头管理问题难以根本解决,从而加剧了市场监管难度。建议制定一部统一的肉类监管法律,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和肉类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肉类检疫检验法律亟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