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拉猪需要什么手续?

生猪养殖企业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存栏规模在3000头以上或达到出栏标准的育肥猪当前存栏在500头以上,场内防疫制度健全落实,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生猪定点屠宰证,达到3A级设计标准,2018年实际屠宰生猪规模在10万头以上,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冷藏和储运设施。

生猪运输车辆必须是在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安徽省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的专用车辆,一车每次只能运输同一养殖场生猪,严禁混装和中途卸载,运输必须指定线路运行。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对照跨市“点对点”调运条件,对申请报备的生猪养殖场和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和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进行登记,并明确运输线路,报市级备案并统一对外公布,确保生猪“点对点”跨市调运规范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