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定义


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培训多年,直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也有十几年,遇到的食品安全事件至少百次,研究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也不少,但对涉及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术语和定义仍然感到困惑。如果追本溯源的话,应该在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粮农组织(FAO)和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表的相关文件去找。

比如前两天在电视中看到中国首席食品安全专家陈君石讲“食品安全”定义时引用WHO的定义:“是指食品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并以此推断“阜阳大头娃娃”不是食品安全问题,原因是食品中没有有毒有害的物质,只是婴儿成长所需的营养物质严重不足造成了“大头娃娃”。

看过电视节目后马上找出CAC的《食品卫生通则》和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翻看食品安全定义,ISO22000的定义来自《食品卫生通则》:“食品在按照预期用途进行制备和(或)食用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概念。”在这个定义的下面还有个注解;“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危害(3.3)的发生有关,但不包括与人类健康相关的其他方面,如营养不良。”所以从食品安全的定义发展的逻辑看,WHO是爷爷,CAC是爹,辈分最小的是ISO22000。在组织行政管辖权看,CAC也从属于WHO(40%管辖权,另外60%属于FAO)。

仔细阅读ISO22000第三节“术语和定义”部分会发现,大多术语的定义都如同上述“食品安全”一样,与另一个术语相互关联,如提到食品安全要与食品安全危害有关,食品安全危害的定义是:“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的因素或食品存在状况。”在这个定义下面也有注解,指明“食品安全危害包括过敏原”和“对饲料和食品的间接操作(如包装材料、清洁剂等的生产者)而言,相关食品安全危害是指按所提供产品和(或)服务的预期用途,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到食品中,并由此可能造成人类不良健康后果的因素。”

定义虽然艰深晦涩,但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危害内涵,尤其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讲明白了。做生产食品的经营者,要研究如何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这种伤害往往是即时发生的,如;致病菌造成腹泻、硬物造成牙齿伤害、玻璃划伤口腔等)。对生产食品辅助材料的经营者,需要研究如何避免食品安全危害转移到食品中。

小时候曾经有一次开罐头,由于没有设计开罐头的简易方式(如;钥匙式或拉盖式),我一着急就用改锥在罐头盒上打了几个眼,然后用手就扳,当时右手中指的指肚差点整个被划掉,现在还能看到一条长长的疤痕。那这种伤害是否算食品安全问题吗?还有一次吃小包装山核桃时,因为核桃皮没有去净,而将一颗半残的牙彻底毁掉,这种伤害是否算是食品安全问题吗?

现实社会中有许多食品安全问题都不能完全用定义来解释,但作为食品经营者一定清楚自己永远是安全食品的生产者和守护者。否则,任何定义和标准都没有意义。